夜靜更深,來參加婚宴的親友已漸次散去。他慢慢走向坐在燈影中的她。一片喜慶的大紅裡,身著大紅嫁衣的女人,忽然“咯咯”地笑了:“大哥,人家都回家去睡覺了,你怎麼還不走呢?”看著女人一臉嬰兒似的純真與茫然,一抹淡淡的憂傷輕輕籠上了男人的臉,可很快,他的笑又回來了:“來,讓大哥給你洗臉洗腳,你早點休息好不好?”女人倒很聽話,乖乖地坐在床沿上,伸出雙腳放在他端過來的熱水盆裡。他輕輕地替她揉搓著,她則不停地向他問話,卻是東一句西一句,雜亂得毫無邏輯。兩滴溫熱的淚,不知何時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腳盆里。是男人的。他還是想不明白,那樣聰慧善良的女人,何以變成這個樣子。
是的,曾經,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聰慧、更善良、更能了解他的心思。彼時,他們同村、同班、同學,後來又偷偷相戀變成戀人。幾十年前的鄉村愛情,縱有再多青春的狂熱,也只能悄悄進行。那時,在村裡,他家是最窮的,而且父母早逝,他是一個吃百家飯長大的孤兒。她家是最富有的,她是家里唯一的嬌嬌女。一窮一富的一男一女,愛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開。當那份戀情曝光,也就是他們的愛情結束的時候。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這門親事。不管她如何以死抗爭,最後她還是被硬生生地塞進了前來迎娶她的花轎裡。
她嫁人,他則絕望而去。他去了遙遠的北大荒,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療他心上的傷。從此,一別就是多年。
再次回到故土,他已是一名衣錦還鄉的大學教授。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終究沒有遮住他的光芒,他參加高考,又幸運地讀了大學。之後,他的事業之路可謂一帆風順,從講師到教授,別人要爲之奮斗大半生的路,他在短短的數年間便走過來了。他的感情,卻不像事業那樣順利。人過中年的他,身邊也曾圍繞著鶯鶯燕燕,無奈千帆過盡,他,卻再也找不到當初的那一葉輕舟。
都說游子近鄉情怯,那樣的怯怯之情,于他更比別人多出幾分。原以爲她已是綠樹成蔭子滿枝,也以爲,他們會有一個溫暖又激動人心的相遇。可當他面對眼前這個衣衫破舊,只會對著他“呵呵”傻笑的女人時,他一下子呆住了。原來,在他離開的那段歲月裡,發生了太多的不堪,太多的沈重與憂傷。當年她被硬生生地擡到婆家,一連數日不吃不喝不睡,只自顧自念叨著一個人的名字,就是他的名字。一個月後,婆家人發現她是個瘋子,便毫不客氣地將她打發回了娘家。從此,村子裡便多了一個瘋瘋癲癲的女人,在村前村後喚著“阿軍哥,阿軍哥……”
聽鄉鄰講著那段傷心的往事,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、弱不禁風的樣子,他的眼睛濕潤了:“這些年,真是苦了你啊……”
他決定娶她,帶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。一個堂堂的大學教授要娶一個瘋瘋傻傻的女人進城,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爲他也瘋了。他不顧衆人的議論,將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裡,開始他們遲到了十幾年的婚姻生活。
婚後的女人,在他的精心照料下,身體精神都好了許多,病情卻時好時壞。好的時候,她會很乖地坐著同他聊天說話兒;壞的時候,她就又摔又砸。他的臉上經常無端地出現一些莫名的抓痕。那些,他都不在乎,他說,那點皮肉之痛,哪比得了她當初的失他之痛。可有一點,卻讓他傷透腦筋,她始終認不出他,始終叫他“好心的大哥”。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,她就這麼叫他。她叫他“好心的大哥”,是因爲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臉洗腳,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牽著她的手在那方美麗的校園裡散步,二十多年裡忍受她的無常。每每清醒一些,她會說,若不是這位好心的大哥,她早就死了。對他,她有敬,卻無愛。
女人是在他們婚後的第二十五個年頭走的,乳腺癌晚期,他用盡心力去爲她治療,還是沒能留住她。彌留之際,女人幾度昏迷,又幾度醒過來。醒過來的女人,似乎又變得特別清醒,她嚅動著嘴唇,示意他俯下身去:好心的大哥,我走了,你也可以歇一下了,這麼多年,苦了你了,我……終於可以去找我的阿軍哥了……女人的話,就講到這兒。她的生命,在一片祥和甯靜中戛然而止。
他癡癡地守了她一生,她傻傻地愛了他一世,那份癡癡傻傻的愛,終究沒能在紅塵裡相遇。趴在女人漸漸冷卻的身體上,他的眼淚,無聲地掉落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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